在历史项目创建之后未按要求填写项目受理号的,按以下步骤修改。否则将不予受理事件。
1. 历史项目已添加的,请自行将项目状态修改为“新项目”,填写伦理受理号(以伦理办公室号码为准),再修改为“临床试验中”。
2. 新添加历史项目,请填写伦理项目受理号后,将项目状态修改为“临床试验中”,再添加项目事件,否则不予受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