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研究者、CRA/CRC:
为了提高评审效率,在保证审查质量的前提下,增加会议审查一次性通过率,伦理委员会对于审查流程稍作调整,提前将知情同意书主审意见反馈给项目组,请您在形式审查期间配合完成以下事宜:
(1)针对主审意见,完成修正或意见回复,回复表需申办方盖章,同时上传外网;
(2)答辩PPT,增加“回复意见”展示。
(3)流程调整试运行,如有问题请反馈伦理办公室。
以注册为目的的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委员会
2025年8月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