伦理审查前置通知
尊敬的研究者/申办方:
本院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委员会自2021年开始实施伦理审查前置以来,流程畅通,效率提高,为进一步保障审查质量,以下事项请您知晓:
(1)伦理审查前置项目须为本院牵头项目;
(2)须提供“递交CDE与递交伦理资料的一致性声明”。
(3)申办方获取国家临床试验批件后,请及时递交伦理委员会。
特此告知!
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委员会
2023年12月18日